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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上半年2.1万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被告人被判处刑罚

时 间:2022-09-07 03:43:29 来 源:网络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相关工作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至2021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0.3万件,22.3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其中,2018年同比上升71.69%;2019年同比上升25.15%;2020年同比上升40.36%;2021年同比下降17.55%。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1万件,2.1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同比又有所下降。

  人民法院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指导意见,规定电信网络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即入罪的数额标准,实行最低入罪门槛;规定对诈骗致人自杀、死亡,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诈骗,在境外实施诈骗,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财物,以及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依法从重处罚。各级人民法院依法高效审结了一大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从严惩处了一大批犯罪分子,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人民法院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为从严惩处的重中之重。2016年以来,北京、浙江、江苏、四川、河南等省市相关法院审理了“长城行动”“10.30”“5.09”“10.18”“11.20”等一批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一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主犯被判处重刑。四川法院去年审理的“5.09”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590名被告人中,有241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超过40%。河北法院审理的被告人陈文雄等人诈骗案,犯罪分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境外对我境内居民实施诈骗,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陈文雄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人民法院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始终坚持全链条纵深打击。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上下游关联犯罪,在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法律适用标准的基础上依法予以惩处,坚决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助链条,坚决铲除其周边“黑灰产”。2017年至2021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案件6.7万件,10.2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审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1.3万件,2.7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案件3.9万件,6.8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审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2300余件,4800余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

  人民法院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始终坚持全力追赃挽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的被骗钱财能否追回、追回多少、何时返还、返还多少,是被骗群众和社会高度关切的问题。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司法为民要求,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在审判过程中依法彻查、全力追缴赃款赃物,加大对犯罪分子适用财产刑的力度,积极动员被告人退赃退赔,将追缴的涉诈资金及时返还给被骗群众,最大限度为被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据介绍,为解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相关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9部司法解释、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法律标准,统一执法尺度。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引向深入,取得更好成效。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前不久通过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会同相关部门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完善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证据与证明规则,健全失信惩戒、涉诈资金查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衔接等机制。二是继续毫不动摇坚持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三是继续加大追赃挽损工作力度,依法彻查、全力追缴涉诈资金,通过适用认罪认罚制度,促使被告人积极退赃退赔,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健全涉诈资金依法及时返还机制,切实维护被骗群众财产权益。四是协同推进网络治理,持续推动构建全民反诈防诈新格局,创新宣传形式,不断强化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营造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浓厚氛围。

  (总台央视记者 陈昱 李明 曹文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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