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30日电 “十四五”期间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为何?对此,水利部副部长叶建春30日表示,到2025年年底前,要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每年安全鉴定后新增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30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会上,叶建春称,水库工程是水旱灾害防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水旱灾害防御、供水保障和农业灌溉等至关重要。“我国现有水库9.8万多座,80%修建于上世纪50至70年代,其中大中型水库4700座,小型水库9.4万多座、约占95%。”
叶建春指出,近年来,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共安排资金1553亿元,对2800多座大中型和6.9万多座小型病险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切实保障了水库安全,有效发挥了水库防洪、供水、灌溉等综合效益。但随着岁月推移,许多水库接近或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因超标洪水、地震等原因,工程老化毁损,仍有部分水库陆续进入病险行列。
叶建春表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十四五”期间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建管并重,加快推进水库除险加固,消除存量隐患,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提升运行管护能力和水平,实现水库安全良性运行。目标任务是:到2022年年底前,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遗留问题处理;完成已到安全鉴定期限的水库安全鉴定任务;对乡镇村组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专业化管护模式。到2025年年底前,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每年安全鉴定后新增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完善雨水情测报、安全监测设施,健全水库运行管护长效机制。
叶建春指出,顺利完成“十四五”期间目标任务,关键是理顺和完善管理体制,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督指导责任,建立稳定的资金渠道,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水库病险隐患早发现、早除险、早恢复,避免水库“久病不治”“久病成险”。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所属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负总责,将水库除险加固纳入“十四五”规划和相关计划,做好组织实施。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切实履行监督指导责任,加强实施过程的监管,同时将指导各地合理妥善实施水库降等报废,完善退出机制。
叶建春表示,水利部将监督指导各地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资金使用管理,组织对各省进行考核,制定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问责办法,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地方依法依规进行整改,对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叶建春称,为实现上述“十四五”期间目标任务,5年共需投资近10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予以一定补助,地方财政建立健全稳定的资金渠道,并以这次大面积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为契机,健全完善市场化机制,带动地方资金和民间投资,扩大有效投资。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十四五”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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