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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家谈何种情况将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

时 间:2020-03-21 03:21:37 来 源:本站整理

  (抗击新冠肺炎)法学专家谈何种情况将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

  中新社北京3月20日电 (记者 李亚南)近来中国各地有多起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的事件,什么情况下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在20日举行的中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晨光予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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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记者 张兴龙 摄" />近来中国各地有多起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的事件,什么情况下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在3月20日举行的中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晨光予以解答。中新社记者 张兴龙 摄

  王晨光表示,疫情防控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切断病毒的传播渠道,因此需要发现、追踪、分析病毒传播渠道。“这就涉及到我们公民都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自觉地、主动地参与到这样一个过程中,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发挥应有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王晨光介绍说,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具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这其中包括:已经确诊的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

  王晨光说,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330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个人行踪和身体状况虽然属于个人的隐私,但是在疫情防控期间,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隐瞒这些信息,都会影响对病毒传播渠道的跟踪和了解,就可能对他人健康和社会安全构成威胁。”王晨光说,每个公民都应当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依法如实报告旅行史、居住史、体温检测、症状等情况,履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法定义务,自觉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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